12月11日,清华附中永丰分校合作建设协议签字仪式在海淀区教委举行。协议由海淀区教委、清华附中和永丰嘉园建设单位三方共同签署。海淀区委常委、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贾沫微、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陈吉宁、海淀区委教工委书记张卫光、海淀区教委主任孙鹏、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赵洪、清华附中校长王殿军及永丰嘉园建设单位副总经理刘弘等有关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在北部地区建立清华附中分校,是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充分利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山后地区教育发展的相关要求,经海淀区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协商,为了发挥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同意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承办这所区属公办学校。根据协议,该校总建筑面积为26100平方米,计划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
三方代表(前排左起王殿军、孙鹏、刘弘)在签署协议后握手 清华附中永丰分校建设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