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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清华附中“零星电子耗材配件采购及零星设备维修及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作者:  点击数:

清华附中“零星电子耗材配件采购及零星设备维修及服务”

供应商遴选公告

清华附中因教学及办公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仅限零星电子耗材配件采购及零星设备维修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其它非零星采购按学校招采制度实施,与本次遴选结果无关。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清华附中零星电子耗材配件采购及零星设备维修及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2. 服务期限:入围有效期至2026年5月13日,期间如遇政策变化将另行通知调整,如无特殊情况可再延续一年;

3. 采购内容总计四类,每一类入围供应商不少于3家,适用于学校各部门电脑、各教室的多媒体、专业教室系统、以及满足日常办公和教学的各类需求;

4. 学校根据业务需求、时效、采购类别进行不定期进行采购,联系三家以上入围供应商按照采购清单进行“比价采购”。

配件要求:配件耗材采购及电子设备维修具体规格、型号详见购买清单。

服务要求:设备采购要求免费送货上门,对于急需的配件要求4小时之内免费送货上门。设备维修服务要求:免费上门检测,有故障的设备要求上门取走维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且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能有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

3. 企业或其他组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资质,如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业资质证书、维修供应商提供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资质齐全者优先。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含)

2. 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打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wangyu@qhfz.cn,邮件主题请注明“清华附中零星耗材配件采购及设备维修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名称】-【类别】”。

3. 报名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

5. 评审地点:校内

6.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并排序。


附件: 采购清单.xlsx

办公室电话:010-62784695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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