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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2017年医保的相关通知(二)

发布时间:2016-09-22 作者: 清华附中 点击数:

一、新入学/外区转入学生

1、如果之前是参加过“一小”保险的人员

请填写《附件1:新入学学生信息登记表》。此表电子版(一定是电子版)请于9月27日前发给班主任老师。

2、从未参加过一小保险的人员

新参保人员需要填写《附件2: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其中参保人手机号请务必认真填写,用于家长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获取验证码后录入用于缴费的卡、折信息,查询参保信息。(请于10月24日前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录入银行卡、折信息,以便于银行扣款)具体操作步骤请详见《附件3:家长网上修改扣款信息操作指南》

同时还需要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A 本市户籍的学生

首次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本市学生,应由个人提供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有变更页的还需要提供变更页复印件。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冲洗的一寸白底免彩照一张等相关材料。

B非本市户籍的学生

符合免收借读费的六类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

C 需要派社会保险标识码的学生

第一次参保免收借读费六类人员中的华侨子女、在京投资的台商子女、父母一方有北京户口的港澳台学生,由于没有18位身份证号码,因此需先到区社保中心区一层申请派号。派号所需材料(见附件5)。所有派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15日

二、特殊需求

1、免缴费人员资格确认

凡申请个人免缴费的参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困补证或低收入家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

2、更改定点医疗机构

填写《附件6: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

3、如果您的孩子是去年未缴费成功的,请咨询社保中心失败原因,并按照附件1提供相关信息。

三、温馨提示

9月、10月、11月29日后可查询扣款是否成功,请家长务必及时查询扣款状态,对于扣款未成功的,请及时查找失败原因并与学生发展中心张悦老师联系(外线62782349 内线8368)。如果11月30日仍扣款失败,则无法享受2017年医保待遇。

以上(除附件1)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9月30日前交至学生发展中心(B105)张悦老师。不提交同学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医保缴费。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话62782349,文中提到的表格可以找班主任或清华附中官网上下载。

附件1:新入学学生信息登记表(参加过“一小”保险的人员)

附件2: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在校生与入托婴幼儿专用)

附件3:家长网上修改扣款信息操作指南

附件4:六类人证明材料

附件5城镇居民派号材料

附件6: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

清华附中学生发展中心

2016.9.

办公室电话:62784695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清华大学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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